🎃 簡單說
佛洛姆說現代人把愛當成找對象、求被愛,甚至是一場交換得起的交易,忘了愛是一種要練習的能力。我喜歡的是被愛和去愛的差別。
🗒️ 用三句話說明這本書的內容
- 愛被誤當成對象與被愛的問題,以及市場交換式的戀愛。
- 人的分離感,以及狂歡、從眾與愛等擺脫孤單的途徑。
- 愛的實踐:紀律、專注、耐心與信心。
❓ 為什麼選擇這本書
聽說很有名,是個經典的書。
👥 適合誰
我覺得適合想知道「被愛」與「愛」差在哪裡的人,並且可以從中知道在愛情裡面自己可以是自由的。
💡 這本書為我帶來什麼
Discover
我們總認為找到值得愛的對象,就是最好的「被愛」,卻沒思考去愛本身是一種能力。
汲汲營營的在市場中尋找對象,說著愛情只發生在彼此「交換得起」的人之間,互相確認自己的利益,眼光所及中最好的對象,就可相愛了。
分離感是羞愧、罪惡感和焦慮的根源。人越脫離原始的結合,越需要新的方式擺脫孤單,狂歡和從眾都是,但只有愛能真正合一。
Insight
我們願意給予,這就是給予,而不是交換。若是想著「我對你好,你也必須對我好」,那就是以物易物的商業行為。
在市場中的社會價值,我還是會先相處看看,像朋友一樣互相給予。社會價值的判斷會在這過程中不斷出現,篩選和給予是同時發生的。
我不會一直給予,我希望是個互動,但不強求對方一定要給;對方沒有要給,也沒關係,離開就好。這和「你必須對我好」的差別在於:要求是要對方照我的想法做;期待是你做或沒做都是你的選擇,我也有我的選擇。
愛不只是面對人,而是把當下在做的事情視為唯一重要的事,如同巴夏所說的當下最令你熱情的事。此外,對我來說,時常保持覺知,知道現在我在做什麼,超級重要的。
屬於自己的標準,不代表就是社會的常識。其實也沒有所謂的常識,只是眾人想法與價值觀的統計,方便,但不準確,不能代表個體性。而我自己在覺得說服他人很麻煩的時候,也可能拿「大家都這樣」作為藉口,但這也是書中說要看穿的那種藉口。
Lacuna
我覺得看完之後,不知道自己在看什麼,獲得的東西很少。有點是硬要去談愛,小打小鬧。
📂 我聯想到的書籍/媒體
- 《為什麼要戀愛》:從神經科學講孤獨感與親密關係,可以對照佛洛姆從存在處境講的分離感。
- 《新巴夏》:「當下最令你熱情的事」,和佛洛姆的全副投入當下接在一起。
📝 筆記
- 愛情會是在什麼時候確認彼此的社會價值,是第一眼看到就決定嗎?還是在事後磨合,或是結婚前?
- 人需要理性判斷是否進入交往嗎?還是市場上的選擇,相處後的選擇
📚 書目
- 作者:埃里希.佛洛姆(Erich Fromm)
- 譯者:梁永安
- 出版社:木馬文化
- 出版年:2025

